近日,我院收到了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苏教人函[2008]7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正式授予我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自2008年起,我院教师讲师(含实验师)、助教(含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将由我院自主审定,同时还负责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取得,将会更好地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并将对我院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