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传达,并切实遵照执行。
一、具体放假调休时间
1.国庆节放假8天。具体安排为:9月29日(星期一)至10月6日(星期一)休息。10月7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
2.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学生27日上星期一的课,28日上星期二的课)
3.2014级已经报到的学生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10月8日开始军训。
4.在校上课的2012级、2013级学生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10月8日开始上课。
5、所有下企业实践及顶岗实习的学生,国庆休假按照所在企业的安排执行。
1、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后和假期中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信息畅通;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及时妥善处置。
2、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需要离开昆山市的,应事先向分管院领导请假。
3、要认真做好10月7日新生接待的各项准备工作。
4、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防火、防盗意识及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各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提醒外出或回家的学生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应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文明出行,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