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昆山市社科联《关于开展昆山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作者: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

各有关老师: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昆山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及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2022 年1 月1 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以昆山为个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
     (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成果(限定为图书且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报道、受众反响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除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3.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 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5.再版的成果须有 30%以上的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7.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论文集中单篇论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可以申报。
        9.以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成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反映所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10.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分类
        1.申报参评成果出于评审需要分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决策咨询类等九个类别,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成果分类,自行确认所属类别。
        2.所有翻译类成果、艺术学成果一律选择语言文学类申报参评。
        3.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三、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 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申报表 1 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
        (2)提交参评成果原件1 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副本1 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和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 1 份(论文类成果在原件经申报受理单位审核后可提交复印件)。
校内申报联系人: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费若怡,联系电话:8335。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档请用回形针或燕尾夹固定,不需装订。


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
3号文附件:昆山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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