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昆山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作者: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

各有关老师:
        根据《昆山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实行)》(昆科协〔2021〕31 号),现将 2024 年度昆山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协会(市科协团体会员组织)、各级科协组织正式会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9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昆山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女性科技工作者、从事临床治疗的医护工作者可放宽年龄至 37 周岁以下(1987 年 6月 30 日以后出生)
二、资助重点方向
        1. 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2023 年以来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作大会交流的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以国内学术会议为主,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的学术会议优先)。
        2. 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2023 年以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专利转化等科研工作的直接支出;2023年以来在国际一流期刊或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首次优先。
三、资助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一般程序
        遵循“公开申报、择优奖补、绩效评价”的原则,分为申报评审、立项奖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实施阶段,每年立项奖补项目不超过 10 个,每个项目支持 1-2 万元。获得立项的托举人将择优向苏州、省科协推荐。

        1. 各市级学会负责推荐本学会的会员;各高校科协负责推荐尚未加入市级学会的本科协会员;各区镇科协负责推荐属地范围内企业科协组织会员。
        2. 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在项目完成后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并完成网上结题;市科协指导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
        3. 为鼓励引导卫健系统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并推动相关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设卫健专项指导性项目不超过 20 个,相关推荐学会可参考市级立项奖补金额配套补助。
五、组织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 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攻关内容属于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 同等条件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 3A 及以上等级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对象优先立项。
        4.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得推荐;已列入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资助对象不得申报。
        5. 申请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诚信守法等把关。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昆山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盖章件扫描件(见附件 1)。
        2. 附件材料:申请人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扫描件;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原件扫描件;学术活动的邀请函原件扫描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他可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盖章件电子档。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将申报书及其他支撑材料于5月9日前提交给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费若怡,联系电话:8335,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书请用回形针或燕尾夹固定,无需装订,支撑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整理到一份文档中,并自行制作封面、目录等。

质量与教科研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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